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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农共享模式”面对“工商资本”,是退,还是进?

    信息发布者:张利英
    2019-04-19 10:51:34    来源:村落概念农场   转载


    位于湖南灰汤金农村(对家冲)的“梯田野趣园”(“村落概念农场”一期主体架构“一园二心三区15基地”中的“一园”),属于“小农户共建共享模式”的新型综合园区。



    园区虽然采用“公司+农场+农户”的方式组建,但以农民为主体,通过“平台化运作、小农户经营”(即统分结合,统一标准、统筹运作、自主经营)的方式,实现农民自己给自己打工,确保农民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所充当的是“公益服务”的角色,主要负责搭建平台、提供社会化服务(包括整体规划布局与营销推广、相应技术交流与指导、订单农业的组织与实施等)。(注:“村落概念农场”,定位为公益型共享平台与联盟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户均可免费加入)




    “梯田野趣园”总体规划:在核心区域,栽种果树、油茶,林下套种蔬果类,同时融入休闲项目---包括梯田观光、果蔬采摘、亲子烧烤、野炊、休闲垂钓等;在周边区域,发展农家小院(亲子体验型农家乐)、农家服务网点(土特产供应)等农家服务项目。文化主题:“体验不一样的山野乐趣,重温乡土的记忆、儿时的味道!


     


          

    前不久,本地一家大型龙头企业,联系到基地负责人,表示希望流转相应区域的土地,开发成大型休闲山庄。


    我们有理由相信,凭借雄厚的资本优势,完全可以将“梯田野趣园”打造成上档次的精品园区-----只是那时的“梯田野趣园”,已不再“野”,而是将城市的公园搬到了乡村;只是那时的“梯田野趣园”,已不是以农民为主体,而是“以资本为主导”。


    “小农共享共建模式”面对“工商资本”,是退,还是进?


    从谈再红教授的文章“只有平台化的田园综合体才能达到乡村振兴的目标”,我们或许可以找到答案(以下为原文摘录):


    “当下很多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等休闲农业项目,要么流转农民土地,让农民到项目上种地或者当服务员;要么承租农民的宅基地,以求突破建设用地……

    这种“农民参与”,与其说是参与,不如说是解决用工、用地问题的权宜之计

    我们认为,短期看,农民似乎获得了比小农耕种略强的收入,但这种完全资本化、市场化、商品化改造的模式,让资本在瓜分乡村资源、享受乡村改革红利的同时,也让乡村贫富差距拉大,更加剧了乡村组织模式和秩序的破坏。距离我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更会是渐行渐远。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只有让农民真正参与让农民真正成为田园综合体共建共享模式中的一个组成单元,让农民承担其中一个功能模块,以此实现产业的增值收益,乡村振兴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而不是只其作为剩余劳动力利用,更不是作为流转土地和宅基地的一种补偿。

    要想实现这个目标,田园综合体就不能打造成只是一个纯粹的企业,而应该是一个综合平台。“



    “村落概念农场”,虽然相应理念与运营模式走在了时代的前面,并得到农科院教授(张孝岳)的亲自指点与肯定,但属于没有政府资金投入的民间项目,在“大型资本”面前,实在太弱小-----5年的坚守,我们依然在路上!


    不管前方的路多坎坷,我们都会一如继往的走下去,因为我们始终坚信:只有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实现农民的利益最大化,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农场公众号:yxyt-farm,同时也期待更多认同我们理念、热心乡村公益事业的亲们加入我们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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